爱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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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基金理事会简介

一、爱心基金会介绍

北京斯马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爱心基金会成立于2018年1月,通过个人缴费,自我服务,互助互济的组织。用于慰问特困员工或生病员工,减轻因特殊原因和患严重疾病所造成的临时困难,提高员工保障水平的客观需要而设立的群众性互助、互济专项基金。

爱心基金救助的主要对象为公司所有办理了正式入职手续并自愿持续交纳会费的员工及及直系亲属。

二、爱心基金会理事成员名单

公司设立爱心基金会理事会,其中,会长一名,由党委书记担任;副会长四名,由人力总监、项目代表两名、行政经理担任;财务监督一名,由财务人员兼任;基金会秘书长一名,由总经理助理担任,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工作人员由各项目员工选派。

三、爱心基金会理事会的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基金会工作;制定和修改《员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审定公司基金会资金使用统筹方案和基金会的有关政策;讨论和决定基金会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向员工宣传好爱心基金会的意义及其管理办法。

四、爱心基金会收集

4.1 爱心基金会资金由员工个人出资组成。

4.2 每季度交纳一次,由各项目基金会工作人员收集并建立台账,由项目负责人监督。出资金额最低标准:总经理级100元/季度;总监级50元/季度;经理级30元/季度;主管级20元/季度;普通员工10元/季度。

4.3 爱心基金会的资金定于每个季度的第一周进行收集,收集后在项目公示栏/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并于当季度第二周将资金存于爱心基金账户。

4.4 员工可向爱心基金会理事会申请每季度多交纳会费,但员工每季度交费额度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4.5员工可一次性向爱心基金会理事会捐助款项,款项高于2万元捐助者可成为爱心基金固定会员。

五、爱心基金救助范围

 (一)疾病类

    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后并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可申请爱心基金。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7、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8、良性脑肿瘤;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0、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1、深度昏迷;12、双耳失聪;13、双目失明;14、瘫痪;15、心脏瓣膜手术;16、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7、严重脑损伤;18、严重帕金森病;19、严重Ⅲ度烧伤;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2、语言能力丧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4、主动脉手术

    以上重大疾病均可申请爱心基金捐款,捐款金额视病情严重程度给予5000-10000元。

   (二)意外伤害致残

  根据有关鉴定部门鉴定结果的伤残等级,可申请爱心基金捐款,捐款金额视伤残等级给予5000-10000元,如遇特殊情况由爱心基金理事会决定。

   (三)因直系亲属发生意外伤害或其他重大疾病,造成员工生活困难需救助的。

     如遇特大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造成工作生活困难者,可申请爱心基金捐款,捐款金额视受损害程度给予1000-5000元。

   (四)员工疾病或意外伤害死亡

     如遇员工重大疾病、突发疾病、突发事件导致死亡的,可申请爱心基金救助,救助金额给予5000-20000元,如遇特殊情况由爱心基金理事会决定。

   (五)救助金额

     爱心基金救助为一次性救助,根据实际情况,救助的具体金额由爱心基金会理事会确定,使用金额不得超过基金内总金额。

   (六)疫情防控爱心捐助

    项目因疫情导致员工大范围封控隔离,爱心基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项目物资或款项捐助。

六、爱心基金管理

  6.1 救助的主要对象为公司所有办理了正式入职手续并自愿持续交纳会费的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6.2 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发生重大疾病,需花费较大医药费、治疗费的;

  6.3 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因意外事故,造成身体和财产重大损失的;

  6.4 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因其它重大工作、生活困难需救助的。

  6.5 救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每人每次救助的具体金额由爱心基金会理事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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